《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惟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
《人民法院报》于1992年10月1日创刊,江泽民亲题报名。2000年元月改版为日报。现为对开八版,辟有审判新闻、法学理论、副刊等专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统一刊号 CN11-0194;国内邮发代号 1-174。
《人民法院报》立足法院,面向社会,融党性、法律性、知识性、群众性于一体,导向正确,特色鲜明。 通过对审判工作的权威报道和重大案件的独家披露,已成为公民法人的法律顾问,政法干警的良师益友。
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
■刊登法院公告统一由《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部及办理点办理。
■公告文稿可用信函和传真两种方式传送,通过邮局和银行汇款方式交纳刊登费用。
■拟制公告文稿应按《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选择类别和填写相关内容,一律使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加盖法院印章,并在左下角注明:承办法院和法庭、承办法官和电话、当事人手机号(手机短信会自动告知您公告刊登信息)、来款方式(邮局或银行汇款)、汇款单号。
■如需发票请注明:付款单位、收件人、邮编地址。 开发票电话/传真:(010)57211600
■汇款单应注明承办法院、当事人(XX诉XX)和电话。
■公告刊登信息可通过报纸、报纸网络版、手机上网、报纸缩印本等方式查询。
■公告送达收费标准(2010年5月)
公告类别(限字200个) |
普通(元) |
加急(元) |
特急(元) |
起诉状副本 |
1000 |
1500 |
2300 |
上诉状副本 |
开庭传票 |
遗失声明(证件、印章遗失等) |
起(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1200 |
1800 |
3000 |
裁判文书(裁定书、判决书、撤消公告通知) |
1500 |
2000 |
3200 |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 |
执行文书(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等) |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
司法鉴定书 |
申请公示催告 |
2000 |
2500 |
3500 |
破产文书(债权人会议通知、破产通知、破产裁定等) |
海事文书(落款海事法院) |
仲裁文书(落款仲裁委员会) |
2600 |
3200 |
3800 |
拍卖公告(落款拍卖公司) |
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 |
行政处罚通知书等(非常见种类) |
更 正 |
每件50元 |
注:①200~300字加收50%,300~400字加收100%,400~500字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按一份公告收费。
②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公告刊登费用可以减免(来稿时须附法院司法救助决定书)。 |
■■来稿20天未见报请主动与我们联系
人民法院报公告部:010-57211600 13911809687 15300085600 庄老师 |